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推行“一业一查”跨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

  • 时间:2023-05-26 10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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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政办发〔2023〕50号
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平凉工业园区(高新区)管委会,市直有关部门,中、省驻平有关单位:

《平凉市推行“一业一查”跨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实施方案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
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23年5月15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平凉市推行“一业一查”跨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实施方案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》和《2023年甘肃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》,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,按照《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全省部分地区开展推行“一业一查”综合监管工作试点的通知》(甘双随机办发〔2023〕1号)有关要求,结合市情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,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“一业一查”跨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模式(以下简称“一业一查”),凝聚监管合力,强化监管责任,提高监管效能,着力破解重复监管、多头监管、随意监管等难题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推动平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
二、工作目标

到2023年底,“一业一查”模式得到全面推行,同一行业领域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督事项实现有效整合,监督方式逐步从“按事项管”向“按行业管”转变,实现“进一次门、查多项事”,最大限度减少多头重复检查,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。

三、主要任务

(一)加快编制“一业一查”“一册两单”。各县(市、区)政府要充分认识“一业一查”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义,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以权力事项清单为基础,以监管对象(事项)为联结点,对同一业态对象(事项)涉及多个监管主体、需要协同监管的社会热点、治理难点、工作重点、监管盲点,汇总形成“一业一查”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。整合制定全市统一的综合监管合规手册,对牵头单位、协同单位、行业类型、检查事项、检查内容、检查依据、任务分工进行明确,合理安排联合检查频次,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,又避免检查过多和监管扰民。

(二)分类建立“一业一查”“两库”。各县(市、区)政府要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托甘肃省“互联网+监管”系统(以下简称“监管平台”),对现有监督检查对象和部门执法人员信息进行整合梳理,形成“一业一查”联合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,并实行动态调整。探索建立“一业一查”监督检查专家库,聘任综合执法系统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办案能手和业务专家,参与指导重大、疑难、复杂事项检查。

(三)统筹制定“一业一查”年度抽查计划。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在相关部门报送计划的基础上,汇总制定全市“一业一查”年度抽查计划。抽查计划应包括计划名称、联查部门、抽查事项、检查对象、实施主体、责任分工、抽查基数、抽查比例、时间安排等内容。抽查计划由具体行业主管部门录入监管平台,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相关网站、平台向社会公示。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临时增设、延迟、取消部门“一业一查”计划,或对抽查比例、频次进行调整,调整后的抽查计划应及时报市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,并向社会公示。

(四)科学组织“一业一查”检查任务。各县(市、区)政府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“牵头吹哨、部门报到”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,加强衔接配合,实现检查任务后台磋商、线上分发。实施检查前,除依法不予公开和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外,可将检查时间、依据、方式等内容事先向检查对象进行通报,督促检查对象落实主体责任,自行整改完善。在检查过程中,要推动实现“一次检查、全面体检、综合会诊、精准施策”。

(五)规范实施“一业一查”联合监管。各县(市、区)政府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监督检查中积极拓展双随机监管移动端手机APP应用范围和场景,推进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与“互联网+监管”清单对接匹配。要严格执行行政监督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检查结果公示制度,对涉案线索证据材料要同步纳入证据共享库,对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要依法公示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推送。对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,要将相关图文视频执法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保存。对检查发现问题的,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,特别是涉及行业性、区域性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危险隐患,应由牵头单位通报同级监管部门和综合执法办案机构,并报当地政府组织进行专项治理。

(六)开展“一业一查”模式监督评价。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“一业一查”跨部门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全流程监测、监督和动态评价,深入分析协同检查、任务实施、结果运用情况,指导解决监督检查难点问题,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规范履职。市政府将对各县(市、区)政府、各行业主管部门“一业一查”联合监管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。

四、实施步骤

(一)安排部署(2023年5月31日前)。各县(市、区)政府要尽快对“一业一查”跨部门联合监管进行安排部署,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部门牵头的“一业一查”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完善,制定年度“一业一查”抽查计划和检查方案。抽查清单有调整的,要及时报本级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,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向社会公示。

(二)全面实施(2023年6月1日—11月30日)。各县(市、区)政府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“一业一查”年度抽查计划和检查方案,组织开展跨部门“一业一查”联合抽查。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对象一次性抽取、人员一次性选派、检查一次性完成、结果一次性公布。

(三)总结提升(2023年12月1日—31日)。各县(市、区)政府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“一业一查”跨部门联合监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提炼,全面总结经验典型,客观分析问题不足,形成总结报告报市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席会议办公室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沟通。各县(市、区)政府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沟通对接,紧密配合协作,形成工作合力,对牵头开展的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,对协作配合的工作要主动参与、积极配合,确保“一业一查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。各行业主管部门、各县(市、区)政府要抓好辖区工作的统筹督导,进一步明确任务,靠实责任。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本部门“一业一查”联合监管第一责任人责任,全面准确掌握工作情况,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,确保工作有序推进。

(二)健全制度,狠抓落实。市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,督促各县(市、区)、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和规范跨领域、跨部门、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,进一步提高“一业一查”跨部门联合监管协同处理水平。要建立联合会商和联络员制度,各县(市、区)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“一业一查”专职联络员,负责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协调沟通,并报市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。要健全后续监管制度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严格的后续监管,坚决防止监管脱节。要建立工作通报制度,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牵头实施的联合检查任务进行定期通报,督促配合部门全面落实“一业一查”工作任务。

(三)强化宣传,营造氛围。各县(市、区)政府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,强化服务理念,提高监管能力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提炼,及时收集相关典型案例,充分利用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新媒体等平台,多形式、多渠道广泛宣传“一业一查”联合监管工作进度及成效,提高企业和群众知晓度、参与度和满意度,为“一业一查”联合抽查机制高质高效、有力有序运行营造良好氛围。

附件: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推行“一业一查”跨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.pdf

政策解读:《平凉市推行“一业一查”跨部门联合 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实施方案》政策解读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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