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台县酒管局在“3.15消费者权益日”
集中销毁假冒伪劣酒品
为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,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,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3月15日,在“3.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灵台县活动现场,灵台县酒管局对近年来查处的假冒伪劣酒品进行了集中销毁。
此次共计销毁假冒伪劣酒182箱,货值约4万多元,市场售价9万多元,充分体现了县酒管局打击假冒伪劣酒品的信心和决心,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。
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,对假冒伪劣酒品进行清点、搬运、拆除包装,将假冒白酒、空酒瓶、非法制造的酒盒、包装箱和带有商标标识的包装物等分门别类定点进行销毁。
灵台县酒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购买酒水时,一定要选择正规销售渠道,注意识别注册商标,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购买非正规渠道的酒水,购买酒水要索取购货凭证,提高风险意识,谨防上当受骗。
下一步,县酒管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,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,依法严厉打击酒品销售方面侵权假冒违法行为,打造诚信市场、放心消费环境,保障全县人民喝上“放心酒”、“安全酒”,努力建设诚信法治健康规范的酒类市场,为灵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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