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全市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使用的公告

  • 时间:2025-12-20 16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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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平凉市商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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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、市有关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,有效防范化解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风险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,现就我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公告如下:

  一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

  餐饮企业要切实担负起燃气安全第一责任,尽快对本企业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自检。

  1.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燃气经营企业签订供气合同;

  2.是否安装符合标准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正常运行;

  3.是否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,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,软管老化松动,穿越墙体、门窗、顶棚和地面;

  4.是否在同一场所违规使用双气源;

  5.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液化石油气调压器;

  6.是否使用不合格气瓶;

  7.是否在地下、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;

  8.是否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。

  二、安装燃气报警装置

  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,是提高燃气安全风险防控的有效方法之一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: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,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,并保障其正常使用。各餐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依法依规尽快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,确保装置正常运行。未按要求落实的餐饮经营单位,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。

  三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

  餐饮企业要认真开展燃气安全教育培训,确保从业人员熟悉燃气安全知识,规范燃气使用。可登录甘肃省商务厅网站,点击“全省餐饮行业安全生产培训专栏,线上观看短视频微课,认真学习相关知识,降低燃气使用风险隐患。

 

 

 

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平凉市商务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122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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