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平凉市城市(县城)集中供热管理办法》政策解读
近期,市住建局牵头,修订完善了《平凉市城市(县城)集中供热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,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《办法》的具体内容,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,现将主要框架及内容解读如下:
《办法》共9章47条,由总则、规划与建设、供热管理、用热管理、热费收缴、设施维护与管理、安全与应急处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九部分组成。
第一章总则。共5条,主要明确了《办法》制定的目的意义、适用范围、基本原则、推行方式及相关职责。重点明确了市住建局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各县(市、区)、平凉工业园区(高新区)的主体责任。
第二章规划与建设。共9条,主要明确了在城市(县城)供热设施规划与建设阶段应遵循的原则和应履行的义务,重点对城市(县城)供热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应用、供热项目的建设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说明。
第三章供热管理。共13条,主要明确了供热单位的权利与义务,重点为供热管理的供热质量、供热期限、供热温度及监测方式、服务保障等方面的要求。
第四章用热管理。共2条,重点明确了热用户的权利与义务,包括热用户在申请用热、停止用热、恢复用热等环节和用热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。
第五章热费收缴。共5条,重点对城市(县城)供热的热费价格和收费管理进行了说明。
第六章设施维护与管理。共2条,主要明确了供热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界限和相关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,重点包括管网权属和设施管理责任。
第七章安全与应急处理。共6条,主要明确了运行规范、安全检查、应急保障、应急处置、信息建设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。
第八章法律责任。共2条,主要是法律责任的指引性规定,以及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了约束。
第九章附则。共3条,主要对本办法涉及的相关规范性术语进行了解释、对有效期和印发时间进行了明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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