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崇信县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公告

  • 时间:2022-05-19 09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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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崇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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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》和全省消费促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发挥政府政策性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,进一步激发城乡居民消费热情,促进消费市场强劲回升,推动商贸经济加速回暖。我县决定通过中国银联“云闪付”APP在全县发放电子消费券,拉动线下餐饮行业实体消费升级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活动组织

主办单位:崇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、中国人民银行崇信县支行

承办单位:中国银联甘肃分公司、中国工商银行崇信县支行、中国农业银行崇信县支行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崇信县支行、甘肃银行崇信县支行、崇信县农商银行、中国邮政集团崇信县分公司。

二、活动时间

本次活动于2022年5月27日开始,2022年10月31日结束,为期158天。

三、活动内容

本次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,将通过中国银联“云闪付”APP进行发放。

(一)发放范围。崇信县居民及来崇人员。

(二)合作商户范围。全县餐饮行业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(烟、酒消费除外)。初步估算第一批参与活动商户228户,县工信和商务局、人行崇信县支行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参与商户花名册。

(三)消费券发放时间和数量。本次活动计划发放电子消费券100万元,分别于5月27日、6月27日、7月27日、8月27日、9月27日上午9时分五批次发放。活动期间,每个用户在每个发放批次内最多抢4张消费券,每个面值最多1张。其中:

第一批次:共发放10万元,面值100元券100张(限消费满400元使用);面值50元券400张(限消费满200元使用);面值20元券2000张(仅限在全县7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农家乐和梁坡水街商户消费满100元使用),面值10元券3000张(限消费满50元使用)。

第二至第五批次:共发放90万元,待第一批次测试发放完毕后,根据消费券使用及消费市场反馈情况,调整确定第二至第五批次发放面值、数量和使用范围,并及时向广大居民发布公告,直至100万元资金发放完即止;截止10月31日24时,仍未使用部分统一收回上缴县财政。消费券发放活动结束后向社会公示活动开展结果及资金使用情况。

(四)消费券领取及使用方式。

1.消费券领取方式。县域居民首先需下载中国银联“云闪付”APP;然后注册登录,绑定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邮储银行、甘肃银行或甘肃农信银联卡,并定位至平凉市;再点击奖励中心板块进入后领取(或通过首页“崇信县电子消费券”活动背景图进入领取);成功领券后,消费券可在“我的—奖励(红包票券)”中查看。

2.消费券使用方式。消费者成功获取消费券后,可在县域参加活动的商户消费结款时,使用中国银联“云闪付”APP扫一扫付款或出示付款码商户扫码使用,消费券可自动抵扣相应的金额。单笔消费金额达到消费券使用额度的,消费券自动生效,抵扣相应金额;单笔消费金额未达到消费券使用额度的,则无法使用。

3.消费券使用期限。每批次发放的电子消费券有效使用期为7日,自消费券成功领取时计时。若在7日期限内未消费使用,消费券将自动失效,失效后由发放平台收回。

特此公告。

崇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

中国人民银行崇信县支行

2022年5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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